(一)公共课和基础课教师,担任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专业课和实践课教师,担任专业课部分或全部内容的讲授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教学质量考核合格以上。
(二)专业课教师平均每年不低于1个月的企业实践。
(三)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40岁以下教师,任现职以来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或支教、帮扶、参加乡村振兴、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助教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任现职以来,须取得本专业代表性业绩成果2项以上,其中(一)-(二)中不少于1项,(三)-(七)中不少于1项:
(一)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二)参加编撰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著作)或教材,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三)教学效果良好,获得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或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综合荣誉称号。
(四)参加校级以上科研项目,并通过业务部门鉴定或验收。
(五)获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六)直接参加或指导技能大赛(或创新创业大赛)获得校级以上奖励。
(七)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