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和教学教研能力,具备满足教学教研需要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能够自觉运用教学新理念和新技术,不断提高一体化教学能力。

(二)能够胜任本专业实习课的教学工作,年均教学工作量600课时以上,兼任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含听课、评课、实习指导)300课时以上。

(三)能够承担或参加科技开发、教研活动,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的编写。

(四)了解本专业工作过程或技术流程,能够结合技能比武、技能竞赛等指导学生提高操作技能水平。

(五)带领学生参加实习实训、社会实践、设计、社会调查,每年至少一期。指导学生课外活动、学生基本功训练,效果良好。

(六)担任班主任工作1年以上。

(七)有在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工作1年以上的经历,或任现职以来到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3个月以上,并形成有一定见解的专业实践报告。

(八)能够积极承担职业培训任务。



具备硕士学位后,并在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教满 2 年;或具备大学 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教满 3 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 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教满 4 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二级实习指 导教师岗位上任教满 5 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相对应学历申报。

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一)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工作,教学效果好,在校内学年教学质量考核中获得1次以上优秀等次(附学校文件),且主讲校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1次以上。

(二)参加全市(设区市)性职业技能竞赛取得二等奖以上成绩,或者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全市(设区市)性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二等奖以上成绩,且本人获优秀指导教师奖(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三)在全市(设区市)性职业能力大赛及单项教学比赛获三等奖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四)参与校级以上精品课程或教学资源库建设,并获得表彰(以文件和奖励证书及精品课程、教学资源库的网上有效链接为准,限额定人员)。

(五)参与编写或修订与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有关的标准、规范或规程等,并被市(厅)级以上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采用,受到校级以上表彰(以文件和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六)参与厅(局)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科研项目或企事业单位新产品研发、技术革新等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并通过成果鉴定或结项验收。

(七)参与技术创新、科研成果转化或技术推广,受到市(厅)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专利(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1 项以上。

(八)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

(九)参与编写正式出版的本专业中等职业教材或校本教材2万字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著作或译著1部(含合著,独立完成不少于2万字),或参与(前5名)开发正式出版的中等职业教育多媒体教学软件,或参与(前5名)开发网络课程、虚拟仿真实训等优质教学资源被纳入省职业教育数字化信息资源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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