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二级(演员、演奏员)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扎实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有深厚的艺术造诣,实践经验丰富,形成自已独特的艺术风格,有较高的艺术研究水平,能对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创作经验进行系统理论阐述。

(二)担任主演、次主演、主要配角演员演出新创大型作品3部或中型作品5部以上,有经单位审核、群众评议的代表作;举办过有较大影响的个人独奏音乐会或担任主奏、次主奏、主要演奏员演出新创大型作品3部或中型作品5部以上,有经单位审核、群众评议的代表作。

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二级(演员、演奏员)职称后,从事表演工作或乐器演(伴)奏工作满5年(杂技、舞蹈、戏曲武功演员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相对应学历申报。

取得二级(演员、演奏员)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参加演出累计120场以上。

(二)担任重要角色的新创作品1次以上获得国家级专项艺术资金扶持或入选国家级重大艺术活动、重要赛事;或担任主奏、次主奏、主要演奏人员参加演出的作品1次以上获得国家级专项艺术资金扶持或入选国家级重大艺术活动、重要赛事。

对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二级(演员、演奏员),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符合现任职称规定年限要求,由2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现任职称2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可破格申报:

(一)担任主演、次主演或主要配角作品获得国家级重要奖项;或个人作品或担任主奏、次主奏、主要演奏人员的作品获得国家级重要奖项。

(二)独立或作为主要编著者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不含编著和论文汇编)并在业界引起重大反响。

(三)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能胜任其相应岗位要求的;任职到基层以帮扶、交流等方式从事本专业的。该类人员不得突破任职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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