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三级(演员、演奏员)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习本专业理论知识,有较深艺术造诣,实践经验丰富,有一定的艺术研究水平,能对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创作经验进行系统归纳和理论总结。
(二)担任主演、次主演、主要配角演出大型作品1部以上或中小型作品3部以上;或担任主奏、次主奏、主要演奏人员演出大型作品2部以上或中小型作品4部以上。
取得三级(演员、演奏员)职称后,具有博士学位、从事表演或乐器演(伴)奏工作满2年;取得三级(演员、演奏员)职称后,从事表演或乐器演(伴)奏工作满5年(杂技、舞蹈、戏曲武功演员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相对应学历申报。
取得三级(演员、演奏员)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参加演出累计100场以上。
(二)担任重要角色的新创作品1次以上获得省级专项艺术资金扶持或入选省级重大艺术活动、重要赛事;或担任主奏、次主奏、主要演奏人员的作品1次以上获得省级专项艺术资金扶持或入选省级重大艺术活动、重要赛事。
对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三级(演员、演奏员),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符合现任职称规定年限要求,由2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现任职称2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可破格申报:
(一)担任主演、次主演或主要配角作品获得国家级奖项;或个人作品或担任主奏、次主奏、主要演奏人员的作品获得国家级重要奖项。
(二)独立或作为主要编著者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不含编著和论文汇编)并在业界引起一定反响。
(三)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能胜任其相应岗位要求的;任职到基层以帮扶、交流等方式从事本专业的。该类人员不得突破任职年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