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四级(演员、演奏员)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专业基本理论知识,有一定实践经验和艺术研究能力,能对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创作经验进行归纳和总结。

(二)担任主演或次主演演出中型作品1部以上,小型作品3部以上;或担任主奏或次主奏演出中型作品1部以上,小型作品3部以上。

具备硕士以上学位,取得四级(演员、演奏员)职称后,从事表演或乐器演(伴)奏工作满2年;取得四级(演员、演奏员)职称后,从事表演或乐器演(伴)奏工作满4年(杂技、舞蹈、戏曲武功演员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相对应学历申报。

取得四级(演员、演奏员)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参加演出累计在80场以上。

(二)担任重要角色的新创作品1次以上获得市级专项艺术资金扶持或入选市级大型艺术活动、重要赛事;参加演奏的作品1次以上获得市级专项艺术资金扶持或入选市级大型艺术活动、重要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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