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农业技术专业副高级职称后,有服务农业农村基层一线工作经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一)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熟悉本行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能够在农业技术研究、推广前沿提出具有重要学术和实用价值的课题,引领本区域农业科学技术发展。

(二)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农业生产经营、农村改革发展中的复杂问题或重大技术难题,或承担农业农村重大工程、计划、项目,或起草编制农业农村重大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技术标准。

(三)具备传授新技术能力,能够作为主讲人参加高层次、高水平讲座;或能够指导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或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推广活动;或具备指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改进生产技术、提高经营的能力;或具备培养硕士以上研究生开展科研、技术推广的能力。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农业技术专业副高级职称后,从事农业技术相应工作满5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相对应学历申报。


取得农业技术专业副高级职称后,在“三农”重点工作或农业农村基层开展科研、技术推广取得显著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作为参加人完成的国家级科技计划或农村改革发展项目,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的省部级科技、农业技术推广、农村改革发展项目,经成果评价机构评价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以上水平。

(二)获省部级以上技术奖励三等奖1项以上(额定人员),或市级技术奖励一等奖2项以上(其中1项为前三完成人)。

(三)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2部以上,或在省级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1篇),或在国家级行业学术交流会议上发言的学术报告或发表论文。

(四)参与制定(修订)国家标准1项以上,或参与行业标准2项,或制定(修订)省级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3项(其中1项前三名)以上,并正式发布实施。

(五)作为主要参与人研发新品种、新产品,并通过省级以上审定(登记、认定、鉴定),或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前三名)。

(六)主持推广实用新品种、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标准、新模式等3项以上,并在适宜区域范围内推广,取得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七)作为主要起草人编制区域行业规划、区域农村改革发展方案或地方性法规、规章;或主持编制过重大病虫害防控、自然灾害应急方案并被市以上政府部门发布;或主持编写的技术推广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咨询报告等在本领域被广泛认可;或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因子,提出的预警报告被政府相关部门采纳;或在省级以上检测机构组织的能力验证被确定优秀等级3次以上。

(八)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农村改革等方面业绩突出,做出重大贡献,受到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

(九)承担本行业重点工作过程中集成推广关键技术,取得了重大成果,被评价为国内领先水平;或培树的典型模式、示范基地、优秀案例,被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公布、推介、推广。

(十)在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前五名,或在省级农业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前三名。


对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高级农艺师、农经师、畜牧师、兽医师,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符合现任职称规定年限要求,由2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现任职称2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可破格申报:

(一)获国家级科技奖励,或获省(部)级奖励一等奖(前五名)1项、或二等奖(前三名)1项、或三等奖(前三名)2项以上;或主持研发培育的新品种、新产品通过国家审定(登记、认定、鉴定);或参与制定(修订)国家或行业标准(前三名)并发布实施,或主持制定(修订)省级地方标准2项以上并发布实施;

(二)主持的重大科技项目、或研发的新产品,取得重大突破,并填补国内空白;或在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前三名,或在省级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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