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统讲授过必修课程2门以上,每学年至少担任1门以上全日制本科课程,并能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学科竞赛等,完成学校相应岗位类型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将思想政治教育有效融入教学,教学效果良好。在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方面业绩突出。

(二)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40岁以下教师,任现职以来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或支教、帮扶、参加乡村振兴、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三)任现职以来,至少有1学年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讲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2 年;或具备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讲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5 年。

(一)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

任现职以来,须取得本学科领域代表性业绩成果2项以上,其中1-4中不少于1项,5-8中不少于1项。

1.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具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2.在国际性或全国性定期举办的学术会议分会场作特邀报告或主旨演讲,学术成果得到同行的认可。

3.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部)。

4.主编教育部规划教材(本人编写8万字以上/部),或作为主要编者编著的教材荣获省级以上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奖)。

5.主持完成厅级以上指令性科研或教学研究项目。

6.作为主要参加人(前3名)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科研成果奖或教学成果奖(或一二等奖额定人员);或省级以上教材建设奖(教材建设先进个人)。

7.担任省部级以上一流本科课程(含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等主讲人。

8.作为直接指导教师指导的项目,在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性大学生学科竞赛、专业或专业技能、创作作品竞赛中获省部级一等奖以上。

(二)教学为主型教师

任现职以来,须取得本学科领域代表性业绩成果2项以上,其中1-3中不少于1项,4-10中不少于1项。

1.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具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教学研究或者教改论文。

2.公开出版教学研究或者教改类专著(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部)。

3.主编教育部规划教材(本人编写8万字以上/部),或作为主要编者编著的教材荣获省级以上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奖)。

4.累计 3学年教学质量考核优秀。

5.主持完成省级以上指令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6.作为主要参加人(前3名)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教学成果奖(或一二等奖额定人员);或省级以上教材建设奖(教材建设先进个人)。

7.担任省部级以上一流本科课程(含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等主讲人。

8.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的教学类竞赛省级二等奖以上。

9.作为直接指导教师指导的项目,在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性大学生学科竞赛、专业或专业技能、创作作品竞赛中获省级一等奖以上。

10.获河北省师德标兵、河北省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等厅级以上荣誉称号。

(三)科研为主型教师

任现职以来,须取得本学科领域代表性业绩成果2项以上,其中1-3中不少于1项,4-5中不少于1项。

1.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论文。

2.在国际性或全国性定期举办的学术会议分会场作特邀报告或主旨演讲,学术成果得到同行的高度认可。

3.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本人撰写15万字以上/部)。

4.主持完成省级指令性科研项目。

5.主持的成果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

(四)社会服务型教师

任现职以来,须取得本学科领域代表性业绩成果2项以上,其中1-4中不少于1项,5-7中不少于1项。

1.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结合科技成果转化、技术研发、技术推广等工作发表具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论文。

2.在国际性或全国性定期举办的学术会议分会场作特邀报告或主旨演讲,学术成果得到同行的认可。

3.在政府政策咨询、智库建设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取得较大社会效益,推动了本行业和社会进步,并得到市委市政府或省有关部门的书面认可。

4.作为主要编制人(前3名)撰写省级(行业)以上技术标准并颁布实施。

5.作为技术带头人取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成果或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的科技推广项目达到显著规模,取得直接经济效益500万元以上。

6.作为第一发明人取得一定数量的发明专利,并得到实际应用,累计取得转让许可到校经费50万元以上。

7.主持横向课题,工科类累计到校经费300万元以上,理科类累计到校经费100万元以上,社科类累计到校经费50万元以上。


对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讲师,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符合现任职称规定年限要求,由2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现任职称2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可破格申报:

(一)在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二等奖,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获得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银奖。

(二)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权威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

(三)主持立项国家级项目,或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四)获国家级奖励(以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或省部级奖励(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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