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助理实验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满足实验技术工作需要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够自觉运用新理念和新技术,具备组织、指导实验技术工作以及解决技术难题的能力。

(二)承担完成1门以上实验课教学工作,或承担1门以上实验课的教学辅助工作,或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方面成绩突出。

(三)对学生较复杂的实验进行指导,较好地解决实验工作中的重要技术问题。

(四)能对一般性实验仪器、设备熟练地进行调试、维护、检修和故障排除。

(五)全程参加过实验室建设工作,科学地制定实验室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


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助理实验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实验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高中阶段教育学历,取得助理实验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任现职以来,须取得本专业代表性业绩成果3项以上,其中(一)-(三)中不少于1项,(四)-(十)中不少于2项:

(一)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本专业相关论文。

(二)参编公开出版的与本专业相关的著作。

(三)参加编写已交付使用的实验指导书、公开发行的通用教材,或自编已交付学校使用、效果良好的实验教材3万字以上。

(四)实验教学效果良好,有1学年以上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或服务教学科研业绩突出,获得校级实验室管理先进工作者(或同类奖励)。

(五)主持完成或主要参与(前三名)完成厅(局)级以上与从事实验相关的科研(教改)项目,或独立设计过实验课项目并被采纳,效果良好。

(六)获得校级以上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

(七)使用现代教学手段改革教学或产教融合成绩显著,并获得奖励。

(八)教育教学、技能比赛、科研成果获得校级以上奖励。

(九)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专利(前两名),并转化应用。

(十)自制教学实验设备(器材)或对实验设备进行改进,在教学或科研中使用效果良好,并经过学校相关部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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