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中级教练员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解决训练中技术关键问题,培养优秀运动员和后备人才成绩突出。

(二)具有培养、指导中级以下教练的能力。

(三)对本项目运动有系统的研究,并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各类体育学校或训练教学机构教练员所培养的运动员按训练大纲要求80%达及格标准,其中20%良好。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中级教练资格后,从事教练工作满5年;或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教练职称后,从事教练工作满2年;或曾在优秀运动队训练8年以上,并获得奥运会前三名或两届全运会冠军,或集体项目全运会两次前三名(主力队员)以上运动成绩。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相对应的学历申报。

(一)优秀运动队取得中级教练资格5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直接培训2年以上的运动员,在全运会比赛中获冠军或2次前三名,集体项目获全运会奖牌:

2.直接培训2年以上的运动员在全国最高水平比赛中2人次获得冠军或5人次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获全国前八名;

3.直接培训2年以上的运动员在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中取得获奖名次或在亚运会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亚洲锦标赛或亚洲杯赛冠军;

4.向国家队输送单项3名,集体项目5名运动员或代表国家参加亚洲及其以上层次比赛,并在输送后4年内,取得亚洲及其以上层次比赛前三名以上的成绩:

5.直接培训2年以上的运动员,在全国最高水平比赛中获得冠军和6人获健将。

6.公开发表至少1篇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反映本项目代表性训练成果的论文或学术文章,并且至少1篇为第一作者。

(二)各类体育学校或训练教学机构取得中级教练资格5年以上,向上一级组织输送单项9名(省级优秀运动队不少于5名),集体项目14名(省级优秀运动队不少于8名),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直接培训一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7年内,在全国最高水平比赛中2人次获冠军或5人次获前三名,集体项目获全国前八名:

2.直接培训一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4年内有3人获健将称号;

3.直接培训一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7年内单项2人、集体项目4人入选国家队或代表国家参加亚洲以上层次比赛;

4.直接培训一年以上的运动员,在省运会比赛中单项5人获冠军,集体项目2次获前三名。

5.公开发表至少1篇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反映本项目代表性训练成果的论文或学术文章,并且至少1篇为第一作者。


对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中级教练,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符合现任职称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现任职称2年以上,由2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可破格申报:

(一)优秀运动队高级教练破格。直接培训2年以上的运动员正式入选奥运会代表团或世界锦标赛、世界杯前八名;至少获一次全运会冠军或3个前三名;获全国A类比赛10人次冠军;作为主力队员集体项目获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前八名。

(二)各类体育学校高级教练破格。向上一级训练组织输送单项12名(其中省级优秀运动队6名),集体项目18名运动员(其中省级优秀运动队9名),输送后7年内,在奥运会获前三名或全国最高水平比赛中4人次获得冠军(其中至少一次全运会冠军),集体项目获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前三名或全运会前六名或向国家队输送6名运动员。

除以上破格条件外,对于曾取得奥运会冠军的退役运动员,从事体育训练教学1年以上,且具有高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可不受学历和年限要求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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