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标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本领域研究有较深的造诣,具有本领域系统完备的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较为全面的业务技能,在解决复杂的专业问题或指导完成重大科研任务、工作项目中表现优异,是本领域学术或技术的带头人。对某一学术领域有深入研究,带领团队取得具有创新性或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或具有很强的实践工作能力,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取得具有显著实用价值或广泛社会影响力的工作项目成果,或与人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具有培养、指导副研究馆员及以下专业人员开展专业研究或策划实施工作项目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事图书馆建设与管理、读者服务、文献资源建设与信息组织、社会教育与阅读推广、参考咨询服务、古籍保护与开发利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图书馆现代技术应用开发、图书馆业务辅导等工作的学术型和操作型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操作型馆员,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申报学术型馆员,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一)能独立完成岗位职责,解决本专业范围内一般业务问题。

(二)参与完成本单位重要业务建设项目,或参与大型业务活动的策划与实施。

(三)参与完成本单位规章制度、业务规范等的制订、修订。

(四)结合工作实际,向本单位提交过调研报告(独立完成,2000 字以上)。

(五)参与完成的活动案例获市(厅)级以上或河北省图书馆学会奖励。(县级以下企事业单位获上一级业务单位认可并作为典型活动进行推广、运用即可)

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从事图书资料相关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从事图书资料相关工作满4年;或具备高中毕业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从事图书资料相关工作满7年。

申报操作型馆员,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申报学术型馆员,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参与完成的本专业成果,获省级以上专业学会学术成果奖1项以上。

(二)参与完成本专业市(厅)级科研课题1项以上。

(三)县级以下企事业单位,参与完成上级部署或本单位重点业务项目(主题活动)2次以上。

(四)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2篇以上,或参加省级以上图书馆学会组织的学术研讨会,有1篇以上论文获奖,或县级以下企事业单位,撰写本专业研究报告(2000字以上)1篇以上。

对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馆员,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符合现任职称规定年限要求,由2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现任职称2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一)主持完成的本专业科研成果,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

(二)具备第四条(四)规定的论文、著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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