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标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熟悉本学科及相关学科领域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在基础理论研究或应用综合研究上有创新或突破,是本学科某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掌握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能洞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提出本学科某领域具有重要学术意义或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并开创性地进行研究,推动本学科的发展;具有设计、主持、组织国家或省级重大研究项目的能力;研究成果在本学科产生重大影响或被党政部门决策采纳,在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中产生良好的综合效益;有培养和指导中级以上研究人员进行研究的能力。

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


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满足社会科学研究工作需要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水平。

(二)有计划、系统地收集整理本专业研究资料。

(三)能够胜任高级研究人员的科研助手,完成本单位交办的科研任务或相关工作。


具有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在本专业领域完成代表性成果2项以上,其中(一)至(六)中不少于1项,(七)至(八)中不少于1项:

(一)公开出版本专业高水平学术著作(前三名):

(二)在核心期刊发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论文(前三名):

(三)撰写的研究报告获副省级或市(厅)级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前三名);

(四)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河北日报》理论版发表理论文章(前三名):

(五)期刊学术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重要期刊转载(前三名)

(六)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七)主要参加并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前三名);

(八)获市(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额定等次)。


对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助理研究员,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符合现职称规定年限要求,由2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现职称2年以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一)获省(部)级社科成果奖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或三等奖(第1名)奖励。

(二)公开出版本专业有重大学术价值的学术著作1部以上(第一作者),或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或有2篇以上研究报告被副省级以上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转有关部门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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