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标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原则上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具有本学科(专业)深厚的专业知识和理论基础,学术造诣深、知名度高,是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掌握本学科(专业)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熟悉相关学科(专业)国内外的研究动态;根据国家和本省农业发展需要,具有确定本学科(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提出开创性研究课题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承担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研究项目;能够解决科研工作中关键技术问题或重大疑难问题,并取得突破性进展或重大科研成果,或进行科技成果的开发、推广,取得显著效益;发表了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具有培养和指导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研究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农业科技研究、转化、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所学专业为非农业科学研究类的,但长期在农业科研一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


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满足农业科学研究工作需要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够自觉运用新理念和新技术,具备一定的农业科学研究能力。

(二)参加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转化)项目,取得较好效益。

(三)主持在研项目或参与省级以上在研项目。

(四)能够独立完成科研管理工作,并取得较好成绩。

(五)参与制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及管理办法等,在本单位实施后产生较好效果(提供证明),管理工作效率、项目执行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获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学士学位,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获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取得的应用、基础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前5名,有证书)。

(三)参加培育省审(登记)品种(产品)(前5名)。

(四)获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均为前5名)。

(五)制定省级标准(前5名)。

(六)科技转化直接收入100、50万元以上,个人贡献的前5名、前3名(以单位财务到账为准)。

(七)参与起草科技发展规划、技术咨询、政策建议等,被本单位采纳(需提供单位正式文件或领导批示)。

(八)驻村科技帮扶1年且获厅局级表彰(有证书或文件),或5年内驻村科技帮扶2年以上。

(九)具有代表作(第一完成人)1项以上。

(十)公开出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著作(编著者)。

(十一)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或者在核心期刊以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或在省级以上非核心期刊以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十二)分析本专业先进科技信息,结合课题研究实践,撰写出有学术价值的研究报告2篇以上,被有关部门采纳应用,并产生良好效果(提供证明)。


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助理研究员,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职称规定年限要求,由2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或具备规定学历,取得现职称2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破格申报:

(一)获国家科技成果奖(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或三等奖2项前3名,或作为主持人完成的农业科技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有证书)。

(二)公开出版学术专著(20万字以上,副主编),或在中科院TOP 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以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均为第一作者)。

(三)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四)科技转化直接收入200、100万元,个人贡献的前2名和第1名(以单位财务到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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