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一)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满足农业科学研究工作需要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够自觉运用新理念和新技术,具备组织、指导农业科学研究工作以及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

(二)参加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转化)项目(前5名),解决了研究工作中较关键技术问题(以任务合同、验收证书为准)。

(三)主持或参与主持完成市(厅)级科研(转化)项目,解决了研究工作中较关键技术问题(以任务合同、验收证书为准)。

(四)科技管理方式有创新,参与制定科技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被上级部门采用,或主持制定科技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被本单位采用(提供证明),管理工作效率、项目执行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五)指导硕士研究生或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科技工作,取得较明显效益,或能解决科研管理中一些较为复杂的问题,并做出突出贡献。

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博士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获国家科技成果奖(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前7名或二等奖前5名或三等奖前3名,或市(厅)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前2名或二等奖第1名。

(二)取得的应用研究或基础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前2名,有证书)。

(三)获省审(登记)品种(产品)1个(为第一完成人),或省审(登记)品种(产品)2个以上(均为前3名)。

(四)获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均为第一完成人)。

(五)制定省级标准1项(为第一完成人),或2项以上(均为前3名)。

(六)科技转化直接收入200、100、50万元,个人贡献的前3名、前2名和第1名(以单位财务到账为准)。

(七)主持起草科技发展规划、技术咨询、政策建议等,被市级主管部门采纳(需提供主管部门正式文件或领导批示)。

(八)驻村科技帮扶1年且获省级表彰,或5年内驻村科技帮扶2年且获市(厅)级表彰(有证书或文件)。

(九)具有代表作(第一完成人)1项以上。

(十)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著作(主编)。

(十一)在中科院TOP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或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或在核心期刊以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助理研究员,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职称规定年限要求,由2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或具备规定学历,取得现职称2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破格申报:

(一)获国家科技成果奖(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或三等奖2项前3名,或作为主持人完成的农业科技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有证书)。

(二)公开出版学术专著(20万字以上,副主编),或在中科院TOP 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以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均为第一作者)。

(三)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四)科技转化直接收入200、100万元,个人贡献的前2名和第1名(以单位财务到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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