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
2.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推广应用,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
3.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独立解决工作中复杂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技师的能力。
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主管技师资格满5年且现已受聘在主管技师岗位;或具备大专学历,在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取得主管技师资格满7年且现已受聘在主管技师岗位。
根据不同层次医疗卫生机构不同功能定位,申报人员需在专业能力、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三个类别中分别提供业绩成果,提供多项业绩成果可作为评审加分因素,医技类高级职称业绩成果要求详见附表2。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
1.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前3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2项(前3名)。
2.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2项(第1名),并在实际临床中广泛应用,且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转化或产值达到200万以上(须提供成果评价报告和转化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