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和标准适用于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中从事医、药、护、技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职称申报副主任医师、副主任中医师、中西医结合副主任医师、副主任药师、副主任中药师、副主任护师、副主任技师。
具有比较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比较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知晓本专业省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本专业的工作实践和研究中。对本专业的某一领域有一定研究,能解决本专业中一些复杂问题。
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满5年且现已受聘在中级岗位;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取得中级任职资格满7年且现已受聘在中级岗位。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解决本专业常见问题形成的病例报告、手术视频、护理案例、流调报告等1份;
(二)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参加县级及以上学术会议交流文章1篇:
(三)独立撰写并经单位鉴定为优秀的病例分析报告2篇(每篇内容不少于2000字):
(四)独立撰写并经单位鉴定为优秀的单项技术工作体会2篇(每篇内容不少于2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