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一级播音员主持人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持播音的节目在本地有较大影响,有较高知名度。

(二)完成3次以上紧急或突发性的直播任务或重大题材、重要典型及战役性报道任务,成绩显著。

(三)在本地统一组织的播音员岗位培训中,编写1万字以上播音专业教材,并担任主讲2次以上。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一级播音员主持人职称后,从事播音主持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一级播音员主持人职称后,从事播音主持工作满5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相对应学历申报。


取得一级播音员主持人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获省级播音专业奖一等奖1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主播的作品获省级非播音专业一等奖2项以上(主创人员前三名)。

(三)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播音专业著作1部以上(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2.省级单位从业者,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设区市及以下单位从业者,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对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一级播音员主持人,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符合现任职称规定年限要求,由2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现任职称2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可破格申报:

(一)获国家级播音专业奖1项以上(含提名奖)(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主播的作品获国家级非播音专业1项以上(主创人员前三名)。

(三)获省级播音专业奖一等奖2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四)主播的作品获省级非播音专业一等奖3项以上(主创人员前三名)。


绿色评审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