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标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并用于指导新闻工作的实践和新闻理论研究;新闻工作经验丰富,能解决采编业务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在采编业务方面有创新,采编及策划组织的重要报道、节目等质量高、社会影响大;对新闻事业的发展和新闻队伍的建设有较大的贡献;恪守新闻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具有指导、培养副高级及以下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报社、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新闻类期刊从事新闻工作的专业人员。
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担过3次以上难度较大的采编任务,完成任务较好,在某一方面有所突破或在一个地区、一个行业范围内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完成各年度岗位职责目标工作量,采编业务有明显成绩,得到过所在单位的表扬或奖励2次以上。
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具备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职称满4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相对应的学历申报。
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获河北新闻奖二等奖1次以上,或获河北新闻奖三等奖2次以上或市级新闻奖一等奖2次以上。
(二)公开出版著作1部(前三名),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前三名),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并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交流论文1篇以上(前三名)。
对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记者、编辑,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符合现任职称规定年限要求,由2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现任职称2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一)作为主要撰稿人、主要编者,获中国新闻奖三等奖1项以上,或全国“五个一工程”奖1项以上。
(二)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以上,并在公开出版的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