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一级翻译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资料翻译或项目谈判1次以上,或市(厅)级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资料翻译或项目谈判2次以上的主要参与者。
(二)主持或作为主要参编人员,参与本专业的国家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编制1项以上或多次组织指导参与省、市级大型外事活动的语言交流翻译工作。
(三)多次主持或参与大型企事业单位的资料文献的翻译工作,并能够处理翻译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四)制定高级翻译培训教学计划、教案,并能承担教学任务。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一级翻译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相对应的学历申报。
取得一级翻译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审定稿在30万字以上的正式出版物或单位证明。
(二)参与省、市级的大型外事活动、重大涉外经济合作项目谈判,担任首席翻译工作5次以上,并经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出具认定证明,提供本人现场口语翻译工作时的录音或视频图像资料等。
(三)多次主持或主要参与大型企事业单位的资料文献翻译,被采用的疑难专业技术资料5篇以上,并经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出具认定证明。
(四)承担中外双方重要谈判15场以上的场次目录和服务方证明及2场以上的现场录音资料,或担任3次以上重要国际会议的口译或译文审定工作,并取得省、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定及证明材料,提供现场翻译的照片或音像资料。
(五)主持制定或主要参与高级翻译培训班教学计划、教案的编制或审校,或能够担任教学主讲,教学授课320学时以上。
(六)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译文3篇以上(每篇论文或译文3千字以上,译文需提供中外文对照稿)。
2.独立出版本专业著作或译著1部以上(3万字以上),译著需提供中外文对照稿(1万字以上),并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
3.正式出版译著或翻译理论研究著作2部以上(每部10万字以上)或在国内统一刊号报纸、期刊上或国际统一刊号的国外报纸、期刊上发表独立完成的译文,累计 20 万字以上。
对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一级翻译,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符合现任职称规定年限要求,由2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现任职称2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一)审定稿在60万字以上的正式出版物,或正式出版译著或翻译理论研究著作4部以上(每部20万字以上),或在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纸、期刊上或国际统一刊号的国外报纸、期刊上发表独立完成的译文,累计40万字以上,或获国家级翻译作品、论文三等奖2项以上或省(部)级翻译作品、论文二等奖3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参与省级外事活动、涉外经济重大项目谈判,担任主要翻译10次以上,或担任3次以上重要国际会议的口译或译文定稿工作,并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出具认定证明,并提供有代表本人口语水平的音像资料等。